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(以下简称“推免生”)工作,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是提高研究生选拔质量,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。为了切实做好2015年推免生接收工作,根据《437必赢会员中心关于做好2015年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资源与环境学院实施办法如下:
一、接收学科与名额
工学硕士(学术型):水利工程,环境科学与工程
工程硕士(专业型):水利工程,环境工程
名额:
二、基本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。
2、获得本科学习所在学校(以下简称“推荐学校”)推免生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,符合教育部颁布推免生基本条件及研究生入学体检标准。
三、相关材料
1、本科阶段成绩单1份,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。
2、获奖证书复印件各1份。
3、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或其它英语等级、水平考试合格证复印件1份。
4、申请人发表的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材料。
5、申请人必须保证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。经我校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,对通过复试并拟录取推免生张榜公示,如果申请人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,我校将取消申请人录取资格。
四、接收程序
1、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http://yz.chsi.com.cn)进行网上报名并在网上支付报名费。
2、学校在网上对报名考生发送复试通知,考生同意参加复试后,须按照复试通知中的要求携带相关材料到学校来参加复试;复试内容及安排参见“五、复试工作”。
3、学校将在网上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发送待录取通知,考生须点击同意待录取。
五、复试工作
1、学院充分重视接收推免生工作,坚持质量第一,公开、公正、公平,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核,择优接收;凡属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查实,将取消推免生的录取资格,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。
2、学院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按照《437必赢会员中心接收推免生复试工作暂行办法》执行,确定建议录取的学生名单,登陆437必赢会员中心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复试成绩并打印《437必赢会员中心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成绩分学科(领域)排名表》。
3、学院组织复试合格的推免生进行师生双向选择。
4、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推免生进行审核并网上公示。
5、按照山东省物价局、山东省财政厅(鲁价费函[2009]87号)文件规定,校内推免生每人需交纳180元复试费,用于组织接收推免生的听力测试、综合面试及笔试。
6、参加复试的推免生须进行体检,可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(体检费60元),也可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。
六、时间安排
依据《教育部关于2014年推免工作进度安排》,国家开通教育部招生信息网的时间是28号,在此之后学生才能上网填报志愿,第一批(本校推免生)复试时间为9号29日,第二批(外校推免生)复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制定,如有疑问请联系:闫老师,电话:82767617。学院的复试安排见下表。
日 期
| 时 间
| 项 目
| 考 生
| 地 点
| 备 注
|
时间待定
()
|
| 体 检
| 全体
| 校医院
| 可到我校医院进行体检(带1寸照片1张,早上空腹,体检费60元),也可到其他符合条件的医院进行体检。
|
第一批(本校推免生)复试时间为9号29日,第二批(外校推免生)复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制定
| 上午8:00~10:00
| 报 到
| 全体
| 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楼9教301
| 带齐前述相关材料 复试费180元
|
上午10:00~11:00
| 听 力
| 全体
| 资源与坏境学院楼113机房
| 持身份证准时参加外语听力测试(听力测试时考生需自带耳机,一般的微机即插即用耳机即可)。英语听力测试30分钟。
| 满分
20分
|
下午
1:30~3:30
| 笔试
| 水利工程学术学位考生
| 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楼9教301
| 水力学基础
| 满分
150分
|
实践能力测试
| 水利工程专业学位考生
| 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楼9教301
| 实践能力测试
| 满分
150分
|
下午
1:30~3:30
| 笔试
|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术学位考生
| 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楼9教308
| 环境工程学
| 满分
150分
|
实践能力测试
| 环境工程专业学位考生
| 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楼9教308
| 环境工程学
| 满分
150分
|
下午
3:30~5:30
| 面 试
| 全体
| 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楼9教301
| 英语口语
+综合提问
| 满分
130分
|
下午
5:30~6:00
| 师生双选
| 全体
| 资源与环境学院办公楼9教305
| 向研究生处报复试结果及建议录取名单。
学院组织复试合格的推免生进行师生双向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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七、奖助学金
接收的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奖助学金,按照《437必赢会员中心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办法》(济大校字〔2014〕78号)执行。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;学业奖学金按推免生综合排名确定,专业排名在前10%(含10%)者获一等学业奖学金(10000元/年),专业排名在10%-20%(含20%)者获二等学业奖学金(6000元/年),专业排名在20%以后者获三等学业奖学金(3000元/年)。